无证驾驶加醉驾如何处理解释如下:
醉驾与无证驾驶分别属于两种不同的交通违章行为,但也有可能同时发生,也就是行为人既属于无证驾驶,同时也是在醉酒的状态下驾车,这样情况下的处罚是,吊销机驾驶证,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依法追究其他刑事责任。
对于醉驾,除了会涉及到行政处罚外,其实在被认定构成犯罪之后,还会涉及到刑事方面的处罚。至于无证驾驶,本身就是交通违章行为,那么对驾驶人员作出扣分或者罚款、拘留的处罚也无可厚非。不过要是二者加在一起,一方面行政处罚可能会更重一些,另一方面若是构成危险驾驶罪,那还是免除不了刑事处罚。
答:无证驾驶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仅仅需要接受行政处罚。但是酒驾并无证驾驶的,属于二个交通违法行为,要被分别予以处罚并按规定予以合并执行。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对酒驾行为,可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是酒驾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无证驾驶行为,应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