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公司已经一年了,但是没有和公司签就业合同,公司要扣除我的个人所得税,这合理吗?

2025-03-10 12: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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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个人所得税与公司是否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直接的关系。根据税法规定,只要你符合税法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条件,就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你入职满1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的,需支付你双倍工资。计算时间为入职满1个月到签订劳动合同之日。

回答2:

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只要你的收入达到个人所得税2000元的起征点那么就应当依法交税。如果没有达到2000元,那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单位扣除是违法的。用人单位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给国家。

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你可以依法要求公司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且从入职满一年后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回答3:

个人所得税跟单位和你签不签合同没有关系!不签合同,可向劳动部门反映.

回答4:

超过2000就要交税,理所当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