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申请复议,书面申请必须本人去递交吗?

委托朋友去递交复议申请可以吗?
2024-12-21 20: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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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交通事故申请复议,书面申请不是必须本人去递交。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

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扩展资料:

内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证据与事故原因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过错、责任或者事故的原因;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姓名、日期。

书面确认签名或者盖章由警方处理,加盖专用章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分别送达给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权利和期限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中介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不满意的书面确认交通事故责任由交通警察,他们可能,3天内交货日期的交通事故责任的书面确认,提交一份书面申请审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上一级。

回答2: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才需要当事人亲自去,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而对于书面申请,可以当面递交,也可以请人代交,也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

回答3:

交通事故没有复议,只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一次。复核并不需要当事人各方到场,有一方提出即可。

回答4: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所作出的鉴定结论。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起的是证据作用,其本身并不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回答5: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应当在在责任认定书下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复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