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同时,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仍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所以,你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新的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原合同的约定。若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可以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再则,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合同里也应该标明岗位薪酬等1,并且要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书面合同,达不成一致,资方也应该给予赔偿,按工作年限,每年抵一月,六月以上算一年,不足六月算半年予以补偿,如果资方不给,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直至去法院起诉!
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必须约定工作岗位,所以公司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2、如果你的原合同没有到期,你可以拒绝签订新合同。
可以签的。公司要想用你签没签合同都一样。公司要是想不用你的话你签合同他也照样不用。我们单位合同签了到50岁,说不用你就不用你。没有地方讲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