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的方法是,在海滨“由沟道车水入池,撒盐成卤,所有箱内烟土,逐个切成四瓣,投入卤中泡浸半日,再将整块烧透石灰纷纷抛下,顷刻便如汤沸,不爨自燃。”然后等到退潮时,放水冲池,渣沫随浪送出大洋。林则徐在两奏折中多次明述“销毁”,他定义为“销化”,本来是用石灰水“销熔”鸦片,却偏偏有人说“烧烟”,所以不少人真以为用火烧烟。
粤语‘销’同‘烧’同音,于是有香港电视剧拍林则徐虎门销烟,变成了烈火熊熊的烧烟,孰不知林总督是用生石灰水泡浸销毁鸦片的。
有个香港同胞说:“‘销烟’非‘烧烟’。” 随即这位同胞认为现在国内烧假药,烧黄色出版物……收缴什么烧什么,造成环境污染,可否换其他方式处理有害的东西,既可起震慑作用又不致污染环境。但他或许拔高了林则徐注重环保。林则徐明说:“至销毁之方,亦复熟筹屡试。向来用火销化,拌以桐油,其法未尝不善,第访闻焚过之后,必有残膏余沥渗入地中,积惯熬煎之人,竟能掘地取土,十待二三,是流毒仍难尽绝。”用水“销化”比用火“销化”效果更彻底而已,至于注重环保,可能林则徐当时尚未想到。
用 生石灰 + 水, 产生的热和石灰水把 鸦片烧掉了。
石灰吧!
在海滩上挖一个大坑,引入海水,并往里面倒如石灰,以此来烧毁鸦片
顶一楼的 ,回答非常全面且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