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无力还款,你要么放弃债权,要么主张债权;
如果主张债权,要么协调解决,要么诉讼;
如果诉讼,要么有财产可供执行,要么无财产可供执行。
欠钱者无力偿还的,有以下解决方法:
1、看有无实现债权人代位权的可能。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2、要看有没有连带责任人。连带责任人承担的责任与债务人承担的责任相同。法律规定债权人债权到期后既可以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连带责任人,或者同时起诉二者;
3、看有无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可能。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消极处分自己财产,有危害债权人债权之虞时,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之处分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五百一十八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没有能力还款你还借他,要是关系特别好,钱又不是很多就算了吧,下次不借了就可以了,要是自己不甘心还是拿着欠条去要好了,实在不还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他的反正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不知道你想怎么样呢?如果你执意要他还钱的话,你可以看看他有什么可以抵押给你的,比如车子、房子等等。如果你不是急需这笔钱的话,我劝你还是不要逼着他还钱,毕竟人家不是故意不好。30年河东,30年河西,等你的朋友有钱了再要也不迟,可以提前说好让他给你利息,这样对双方都有利。
上法院起诉。你有欠条有证据。法律会维护你的权益,胜述他拒不偿还。你会申请法院。给你强制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