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即加班费。所以说只要是在规定时间之外的工作,单位就义务给劳动者相应的报酬。
但是有些单位经常让员工加班,但是并没有明确有没有加班费,到了每月发工资的时候也没有什么体现。这就搞得大家心情不爽了,班也加了、劳动也付出了,结果啥回报没有。好多人都是敢怒不敢言,毕竟还得靠着公司给口饭吃呢。如果真的闹掰了,连工资都没有了,所以大多数人也就抱着能忍就忍的态度。
没有人的劳动是一文不值的,你现在就是找人给家里的灯泡拧个螺丝都得给人家人工费,何况是自己在单位辛辛苦苦的工作 ,那更得想办法要加班费。
我原来单位的领导也是经常喜欢指使人加班,有时候大周末的你还在睡觉他都会给你打电话去干活。当时的单位就是十几个人的小公司,领导好多都是让我们干些人情的活。不是给他这个朋友帮忙修电脑,就是给那个朋友帮忙装监控。光让我们干活了,但是就不是不给加班费,工资每个月就那么固定的一点。
后来我们几个就商量,如果周末或者晚上老板再给打电话,都统一找借口拒绝。而且趁开例会的时候,大家统一把这个问题给他提一下。反正是法不责众,大家集体提出这个加班费用的问题,当老板的不可能不认真考虑一下。最后老板还是同意了我们的意见,以后再有加班都算工作量,给加班费和吃饭补助。
当老板的肯定都想最大限度的榨取员工的劳动力,加班费你不主动提,有的老板根本就不会主动给你。申请加班工资也是需要有策略的,你不能自己单刀直入的去要,那样可能会跟老板闹僵。一定要多想办法,如果能够联合多人一起去申请,那肯定会事半功倍。
偶尔的加班大部分人都是能忍忍就算了的,但如果公司半强制性地故意经常安排给自己正常工作范围内做不完的工作的话我们就要积极地站起来反抗了,可以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直接跟老板面谈,最好找几个和自己一样深受其害的同事一起,让老板认识到有加班工资的必要性。
正常的,合法的加班工资,明明就是应得的,不卑不亢的申请好了,碰见不讲理的老板只能硬刚了,走法律程序,然后估计就要换个岗位了。
一般我们都没有加班费,周日上班的话,大多是因为特殊的工作,或者加急的事情,若是这样的话,可以直接写申请单,其他的时候,没有加班的工资!
可以和同事一起处理这件事情,实在不行,还有劳动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啊。
可以委婉地向领导表明自己的态度,大家都想把生活过好一点,不能挣钱就要好好享受生活,领导也会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