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个6岁的男孩,现在我们准备离婚了,孩子一直都是我父母在带,他爸妈没带一

2024-11-25 19: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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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仅从你的表述,你也具有你的优势与理由:
第一,离婚是“他现在要与我离婚”,你可明确告诉他,如果孩子给你,你可以同意离婚,否则,你不予同意。即使他上诉法院,由于你的不同意,至少也得拖上几年。
第二:即使在法庭上,你也有理由要求孩子判你抚养。这是因为“孩子一直都是我父母在带,他爸妈没带一天”,这也就从一个角度佐证了他与他们的家人都不适宜对孩子的抚养。
第三:虽说你的工资没有他高,但不能证明孩子给他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也就是说,你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更加上离婚后他必须支付对孩子的抚养费,你完全有能力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能力。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2:

两人可以协商解决,或征求孩子的意见。

回答3:

  •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当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意见。在这里大体介绍一下:

    1、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回答4:

说明实事,也许法庭会支持你诉讼请求。也可以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