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到顺利实现,一般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保证是担保的一种形式,保证人需要对主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保证的设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从法理上分析,保证人有义务为意外死亡的债务人偿还债务。债务人死亡,债务并不随之消亡,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仍然存在。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债务人的继承人应该在其继承的范围内清偿债务,所以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根据追偿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因为债务并没有取消,而债务担保人是相对于债务而言的。
债务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义务,但是这种情况首先要债务人没有财产,才可能会由担保人承担还款义务,如果债务人有财产或者其子女继承了债务人财产,就要由其子女偿还
债务人健在,债务应由债务人承担,担保人已死,他的担保责任只能是连带
连带责任。如果起诉法院可以直接起诉这个债务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