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买房人儿都能发现,基本上每个楼盘的置业顾问都会说我们赠送阳台啊,飘窗啊,露台啊什么的,很多人一听,赠送的这么多,好划算啊!但是,也有一部分人会疑惑,赠送这么多,到底是个好事儿吗?不清楚的小白们,买房前先看看这个吧!
什么是赠送面积?
比较客观的说法,赠送面积即为买房送面积,是指利用设计规范,设计出既可以提供业主利用,又不计入销售面积或只计一半面积的空间,以提高得房率的一种手段。
赠送面积一些有哪些形式?
赠送面积形式很多,比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第一,入户花园。
点评:入户花园的面积决定了好评度。
赠送方式: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阳台进深不小于1.8米,计算1/2面积。
第二,露台。
点评:弄清所有权属很重要。
赠送方式:露台一般出现在楼盘的顶楼或者是一些错层单位,由于露台处于房间户型之外,所以都不算建筑面积。
第三,阳台。
点评:小户型大阳台很受欢迎。
赠送方式:一般来说只要是凹进来的阳台要算全部面积,凸出建筑物外边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
第四,夹层。
点评:不实用,堪称“鸡肋”。
所谓夹层最直观的理解就是在楼层中附加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米下的,应计算1/2面积。
第五,地下室。
点评:不再是免费午餐。
赠送方式: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2.2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第六,大凸窗。
点评:它真的就是你的。
也就是不落地的飘窗啦。大部分开发商会将飘窗作为赠送面积促进销售,其实根据规定,有台阶的飘窗只要窗户的高度不超过2.2米,就不需要计入销售面积。也就是说,由大凸窗扩大的房屋实际使用面积,其实根本就是你的,无所谓送与不送。
对于购房者来说,赠送面积看起来好像是挺划算的,既能节约购房成本,又能提升使用率,居住舒适度也变高了,生活也更有情趣了。但是从上面的介绍中,其实也可以发现,所谓的赠送面积,要么是不合规范的,要么本来就是业主的,根本没有赠送之说。
给你两张图,看清赠送面积背后的真相。
那么赠送面积存在哪些隐患呢?
1、一些赠送面积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赠送的部分也不会写入房产证上;因此,赠送面积在拆迁补偿的时候也是不计入拆迁费补偿中的;在作为二手房出售时,对客户升值带来的价值利益不大;一旦出现问题,不受法律保护。
2、赠送部分的面积,设计不合理将影响采光、通风及安全性。如赠送项目的一套两居室户型中,规划中把应属于露台的部分,变成了赠送的卧室,如果被封闭成居室,将把客厅的光线完全挡住。
3、部分楼盘为了追求更多的赠送面积而舍弃更合理户型设计的可能性,会影响到楼盘外形甚至内部结构。赠送面积难利用、自行改造费用高。
4、赠送面积越多,小区的容积率也就越大,房地产商不仅可以在原有地块上开发更多产品,还可能因此减少税费、土地出让金等方面的支出。这不单降低了业主的人居素质,还侵害了国家利益。
5、如若赠送部分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拆除或罚款风险;赠送的面积在建筑质量方面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6、表面上是赠送,实际上则是购买。羊毛出在羊身上,赠送部分的价格早已分摊到房屋均价上,但面积却不能写入房产证中。
据了解,现在,大部分楼盘中提到的赠送面积,多是指阳台、露台、飘窗等地方。然而,根据国家标准GB/T17986 -2000《房产测量规范》3.2.3款规定,“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 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只能算半面积或不算面积,因此,其不计入建筑面积。并且,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开发商往往采取飘窗改建、改造花园等形式进行房屋面积赠送,但这绝大部分都改变了报建规划, 无法登记入产权证,购房者只是有使用权。同时,如果赠送面积是在自己房屋内部问题还不大,但若是属于公用面积,如楼顶花园、公共阳台等,开发商则无权赠送,这就给日后业主的正常使用埋下了隐患。
既然是这样,实际购房时,要怎么知道某一“面积”真的是赠送的呢?
实际上真正赠送面积,就是在产权证上实际面积上收钱打折,比如产权证上120㎡的房子,开发商只收110㎡的钱,那10㎡才能算是赠送,否则就不能算作赠送面积。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1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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