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增值税发票开错了,可以重新开具。
主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是当月开错,则需将发票收回,并进行作废;
2、如果是隔月发现开错,则需开具红字发票,再进行蓝字发票的开具,寄给购买方即可。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俗称“一机多票”。
注意事项
一、利用防伪税控系统
开具普通发票的一窗式票表比对内容
用防伪税控报税系统采集的普通发票金额、税额汇总数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第3、10、16栏“小计”项合计的销售额、税额数据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必须相等。
二、利用税控收款机
开具普通发票的一窗式票表比对内容
(一)一般纳税人
1.申报表不含税销售额还原为含税销售额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第3栏“17%税率”的“销售额”乘以(1+17%),还原为含税销售额;
(2)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第3栏“13%税率”的“销售额”乘以(1+13%),还原为含税销售额;
(3)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第3栏“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乘以(1+17%),还原为含税销售额;
(4)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第10栏“6%征收率”的“销售额”乘以(1+6%),还原为含税销售额;
(5)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第10栏“4%征收率”的“销售额”乘以(1+4%),还原为含税销售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了,可以将全部联次收回作废重开。如果已跨月或者对方已认证,可以在系统中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待国税局审核通过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再开具正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如果已跨月对方拒收或者对方未认证的,可以收回全部联次,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对方已认证的,必须由购买方发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