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合计在5万元(含)以上的当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根据税额确定的编码总数为可提交的普通指标编码与新能源指标编码之和,其中普通指标申请编码最多为8个,新能源指标申请编码最多为5个。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可以申请1个普通或新能源申请编码;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企业普通指标申请编码数量最多为8个,新能源指标申请编码数量最多为5个。这个编码没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