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两次都没判离婚,对方就是不离,咋办

2025-02-28 04: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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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院只有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才可以判决离婚。应与对方协商办理离婚登记,协商不成的可再次提起诉讼,向法院出具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回答2: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如果你们的感情已经破裂了,你可以分居,分居一段时间,可以向法院起诉,告诉法官你们的感情已经破裂,已经无法挽回,请求法官判决离婚即可。

回答3:

可能你是过错方,又想离婚、又想得家产,协议不成就判不了啊。如果真想离婚,净身出户,这是最快的离婚方式。

回答4:

他有人,没办法。

回答5:

为什么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