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应税范畴,不应缴纳印花税。由于在税目税率表中,没有列举物业费相关的服务项目,因此物业费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上述企业所签合同在分别列示两种经济事项的基础上,应分别计算,只对房屋租金部分,按财产租赁合同记载的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交易印花税:住宅0非住宅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