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七年3个月,签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和我协商解除劳动

2025-03-20 0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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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能补偿7.5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答2:

可以获得7个半月的平均工资补偿,没有赔偿。
务必区分补偿和赔偿,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