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锅炉运行每年必须的手续有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锅炉使用单位对在用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对在用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扩展资料
蒸汽锅炉运行安全技术档案内容
锅炉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锅炉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 锅炉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 锅炉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 锅炉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 锅炉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锅炉投用前或投用30天内办理锅炉使用登记证
锅炉管理人员应持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证
锅炉工持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
锅炉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
锅炉每二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
锅炉每年进行一次水质检验(一般与锅炉外部检验同时进行)
锅炉上安全阀每年进行一次校验
锅炉用压力表每6个月进行一次校验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锅炉能效测试(有的地区没开展)
基本就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