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必须带上罚单去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一百零七条 :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200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一百零八条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一百零九条 :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安全法
带人也违法?不用交罚款的,你不交又不会涨违约金
你都被记录下身份证号了,你还能不交罚款?那你这是准备用个人信用等级代扣这20元?
我怎么是现场交的,还开了个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