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行政拘留,是以天为单位计算的,不计小时。 如果是被拘留三天,第四天早晨上班时间就可以放人。 如2014年12月19日被拘留,到22日8点上班后就可以放人。
几点被拘留的,在三天后的同一时间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