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不交法院处罚金有什么后果

2024-11-26 22: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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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刑事案件中,法院判的罚金必须要交的。如果不主动缴纳法院所判罚金的,会由法院强制缴纳,并且也会对罪犯在服刑期间争取减刑产生一定的影响。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没收财产的执行: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新罪、漏罪的追诉及减刑、假释的处理: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百六十三条 对减刑、假释的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回答2:

罚金是刑罚的一部分。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而且有履行能力故意不履行罚金的,减刑、假释时从严把握!

回答3:

一、所谓的刑事案的罚金也是刑罚的一部分,属于刑事处罚当中的财产罚。
二、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而且有履行能力故意不履行罚金的,减刑、假释时从严把握
三、不过确实有经济困难证明可以依据“《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强制缴纳必须缴纳。”进行处理

回答4:

法院不会放过你!!

回答5:

在刑事案件中,法院判的罚金必须要交的。如果不主动缴纳法院所判罚金的,会由法院强制缴纳,并且也会对罪犯在服刑期间争取减刑产生一定的影响。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没收财产的执行: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新罪、漏罪的追诉及减刑、假释的处理: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