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转专业需要咨询该校的教务处,下面从多角度对该校进行分析介绍:
长沙学院办学起源于1970年开办的长沙市革命委员会教师培训班、1978年开办的长沙市湘江师范学校大专班、1979年开办的湖南省长沙基础大学和1983年开办的长沙大学。1986年,湖南省长沙基础大学改名为长沙职业技术师范专科学校。
学校占地约1970亩,校舍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2.2亿元,藏书142.66万册;有16个教学院(部),49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本科生15412人,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423人,教职工1123人,其中专任教师910人。
办学理念:
学校以“坚持三个面向、贯彻两全方针、培养学生五种能力”为办学思想,以“以质量求生存、以改革促发展、以教研上水平、以管理出效益"为办学策略,以“改革、实验、示范、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为办学目标,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长沙学院
通过转专业考试转到自己喜欢的专业
学生转专业每学年集中审批一次,申请时间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最后两周。
2.教务处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末,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文、理科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
3.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原则上参加选拔后各专业转出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所在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转入人数不得超过转入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
4.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
5.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申请人(不包括满足转专业条件第1、2条者)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文、理科选拔考试。考试内容:理科为数学、英语。文科为英语,有的大学再加政治,有的加考计算机。到学校自己就知道以往都靠什么课程了。测试成绩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并根据排序的结果由申请人依次挑选自己要求转入的专业。
下面是长沙学院的转专业文件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长沙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长大发〔2017〕53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18-2019学年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工作原则
1.总量控制原则。学生转专业工作应以符合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全校各专业转出和转入的学生数量原则上应控制在同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15%以内。
2.公开公平原则。学生转专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考核,择优录取。各学院应根据学校转专业实施办法、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转专业考核方案,考核方案在各学院网站发布,报教务处备案。考核结果向全校公示。
3.集中办理原则。各学院集中受理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转出为2019年1月18日前,转入为3月1日前。超过规定时间一概不予受理。
二.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学生,允许以参加校内考核方式申请转专业:
1.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2.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有不适合在原专业但仍可在学校其他专业学习的身心疾病的;
3.确有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转专业更有利于继续学习的。
一年级第一学期、二年级第三学期课程考核(不含文化素质教育选修、素质拓展等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0%和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可优先考虑。
本次转专业主要针对2018级学生,2017级学生申请转专业必须降级。
三.转专业的考核办法
1.各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和总支书记牵头组成,负责根据学校转专业的基本要求,制定相关专业的考核方案,方案应包含考核原则、办法、时间、地点及各专业接收人数、转专业负责人等信息。
2.各学院应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统一组织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小组原则上由五人及以上专家组成,成员包括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等,可对转入学生的思想心理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3.申请转入学生数超过接受学生数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另行组织考试,并结合面试考核的成绩,进行加权计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四.转专业的工作流程
学生转专业的申请、考核和审批工作集中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学校于2018年12月18日在教务处网站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各学院于2019年1月18日前统一接收学生转出原专业的申请。《长沙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由学生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填写,交转出学院。
2.12月21日前,各学院确定专人负责管理转专业工作,并及时将转专业负责人告知学籍科。转专业负责人的工作包括上传下达转专业过程中的相关通知要求、接受学生咨询、接收转专业《申请表》、统计汇总转专业数据、办理转专业审批手续等。
3.2019年2月24日前,各学院完成对申请转出学生的考核,并将《申请表》签字盖章后返还学生,由学生交转入学院考核。各转出学院将审核通过的转出学生汇总成《长沙学院2018-2019学年转专业学生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2),并将《一览表》的纸质档和电子档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4. 3月1日前,接收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按照考核细则,组织考核工作,按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转专业学生的名单,并在各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3月6日前各学院将拟接收学生名单以及学生填报的《申请表》报送教务处。
5. 3月8日,教务处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审议全校学生转专业申请,确定学校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报院长办公会审定。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和接收学院,3月15日统一到教务处办理转专业手续。
五.转专业工作的注意事项
1.学生必须密切关注学校和各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相关通知,保证《申请表》上联系电话有效,且转专业工作结束前始终保持电话通畅。凡因个人原因没有及时提交申请和参加转专业相关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专升本”、艺术类和已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对于违规申请者,一旦查实,将严惩。
3.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政策指导和专业发展咨询。应建议申请学生充分听取专业老师的意见,对自己转专业意愿作可行性论证,尽量降低转专业的盲目性和后续学习风险。
4.转专业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学校纪委办公室的全程监督。
长沙学院可以转专业,但是不得跨类转专业,详细要求及流程如下
学生一般应在学校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在读一、二年级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允许转专业一次。
1: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2: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学生确有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4:二年级学生转专业,如跨专业类须降级随转入专业学习。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经所在系同意,填写《长沙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于学期开学后一周内递交至拟转入系,转入系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审核,于开学后第二周将同意转入学生的审批表集中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种方法:
就是要求班级学习成绩前3-5名的允许转。个人申请---学院同意并推荐---拟转入专业的学院审核(个别的要面试)---学校领导签字--教务部备案--正式转入。此方式存在走后门隐患。
第二种方法:考试
1、学生转专业每学年集中审批一次,申请时间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最后两周。
2、教务处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末,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文、理科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
3、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原则上参加选拔后各专业转出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所在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转入人数不得超过转入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
4、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
5、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申请人(不包括满足转专业条件第1、2条者)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文、理科选拔考试。考试内容:理科为数学、英语。文科为英语,有的大学再加政治,有的加考计算机。到学校自己就知道以往都靠什么课程了。测试成绩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并根据排序的结果由申请人依次挑选自己要求转入的专业。
(一)在校本科生在完成大学一年级课程,进入二年级之前,理由充足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充足的理由包括:1、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2、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3、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成材,且参加学校的选拔,选拔合格者(多数都用这一条)。
(二)不具备条件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条件包括:1、新生入学未满一年者;2、二年级及以上者;3、各类委培,代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转专业者;4、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跨文、理科类别转专业者;5、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者;6、已办理试读手续者;7、曾转专业或转学者;8、专科升入本科者。
(三)转专业的学籍管理: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原则上按照入学时的年级所适用的学籍管理细则进行管理。
2、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完成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方可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
只有大一好好学,期末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