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能,
这位知友,“拥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与立“遗嘱”没有因果关系。土地使用证只是证明本人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也就是将自己身后的财产(包括土地的使用权)托付给谁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