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在我家,二十年,去大姑姐家,六年,她管我要地钱,我应该给吗?

2024-11-24 18: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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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不管你婆婆在谁家,和土地补偿款没关系的,照国家相关规定土地补偿款如果嫁出去的人如户口和土地只要有一种在娘家都可以得到应该有的补偿。

回答2:

婆婆在我家,二十年,去大姑姐家,六年,她管我要地钱,我应该给吗?
这六年你婆婆在大姑姐家,你大姑姐照顾六年,她管你要地钱,你应该给一些的,毕竟她尽了义务,照顾了母亲,是应该分一些给她,你就不要寒了她的心,你们是姐弟,还要来往。

回答3:

如果是属于婆婆那份的地钱应该给她,何况作为儿子儿媳也应孝道孝敬她。

回答4:

家务事说不清,如果大姑姐的人口地在你家,就把她的地钱给她,婆婆去大姑姐家生活了,你可以拿赡养费。老人在谁家作为儿女都有义务拿赡养费。

回答5:

地钱属于国家发的,她要你就把属于她的地钱给她呗!年轻人赚钱容易,年龄老了就用到这钱了。给她,随便她怎么用,你也不要不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