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招聘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采取面谈交流的方式招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实施。
(一)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公告。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知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公布,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面试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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