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认定难度比较大,一是时间长了,二是当初你自己揽的全责,就应该按照全责走就可以,现在的关键是伤者一方找你要钱。
伤者找你要钱那是没道理的,你不用给,这个问题很好解决的,既然投保了保险,那么发生事故就是保险公司来赔偿,你不应该承担误工费、护理费的赔偿。但有些小的其他费用可能要你承担,谁要你全责了,但这个钱不会很多。
你这样办,伤者认为保险公司赔偿的少,你要伤者法院起诉你和你的保险公司,法院审理后会下达判决,入股哦保险公司赔偿的确实少了,法院会判决在行赔偿的,最后以法院的判决为准,已经经过交警了,也有了事故责任认定书,那就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吧。
最后的提示:以后发生事故,不要认为自己有保险就揽全责,特别是有人伤的事故,绝对不能懒全责,必须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按照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比例来办。人伤是最难弄的,一旦揽下全责后患无穷。
可以要求重新进行责任认定,也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责任,但是自己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并要求法院不采信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其实,即使你全责,保险公司不赔付项目,你也可以拒绝即可。
估计已超时效了,规定下达后几天之内可以申诉
拿到认定书3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议,过期就生效了不能改了
如果当时你自愿认全责,现在又要从新认定责认。我认为为时也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