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项目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上级机构不予认可,劳动者怎么办?

2025-01-07 23: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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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建筑公司项目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项目部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是无效的,应该由建筑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今,劳动合同需要到当地社保机构备案,主要是社保机构需要监督建筑公司是否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否按月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特别是建筑公司是否为劳动者办理了工伤保险。因此,上级机构不认可项目部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法律依据的。

回答2:

项目部是监事施工单位在该项目的代表,不是法人,它是无权签署用工合同的,除非他的上级授权,你们如果人多可以选举两个代表向劳动仲裁或者信访部门申请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