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登记和应征入伍是两回事。入伍看个人意愿,兵役登记是法律强制要求。
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兵役法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年满17周岁)的健康青年(无残疾),都得进行兵役登记,但并不表示一定要当兵。
兵役法中还规定:适龄青年当兵是自愿报名,通过初检,复检,政审等过程,应征入伍,并不强迫一定要当兵
发放兵役证不是一定能去当兵,只是证明你已经参加了兵役登记,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发公民兵役证。不一定就去当兵。在部队挑选的领导干部,在地方,县政府。征兵是有名额限度的。虽然说给公民兵役证。就要去当兵,强制性的。那是你自愿,只要没有去部队。那你就是自由的。你如果去了部队。想不当了。那是属于逃兵。征兵干部。,征兵要求很高。到最后也没有人当了。就找别人代替。凑个人数而已。
兵役证,县(市、区)兵役机关发给经过兵役登记适龄青年的证件。内贴有相片,主要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码、兵役登记时间、是否应服兵役等内容。不代表就要去当兵,参军有这严格的体检政审程序,都合格后方可入伍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