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报告上显示cma资质有效期不是质检报告的有效期。
检验报告是没有有效期的。任何一份检验报告,只证明在某个时候,客户委托检验机构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过某种产品的检测,并标明检测结果,因而不存在某个期限内检验报告有效或无效的问题。
作为从事产品质量检验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必须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许可资格,才能出具具有社会证明作用的检验报告,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明确规定的。
检验报告封面必须印有代表所获资质的CMA(计量认证)章和(或)CAL(授权或验收)章,该两枚印章下面分别标有编号和有效期至×年×月×日字样,向公众明示检验机构能够开展检验的资质有效期限。也就是说,在资质有效期内的任何一天,检验机构都有权接受社会各界委托在认定的检验能力范围内开展工作。超过明示的有效期限就必须进行资质认定的复评审,重新取得资质后方可从事检验并出具带有新的有效期限标识的检验报告。目前国家规定资质有效期限为3年。检验资质到期时如果检验机构没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重新取得资质,则不可继续开展检验,也不可再用超过期限的标识出具检验报告,否则即为无效检验报告,没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