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无疑是孩子的。应该归孩子所有,现在这笔钱谁保管都是不合适的。应该建立共管账户,一直到孩子成年再给孩子,期间谁也无权动用这个钱。
这笔钱应该是孩子的,他不会给你的,等孩子18岁了他才给孩子,建议你们签订一个关于拆迁补偿款的协议,说明该笔钱归儿子所有,然后到公证处去公证了。
说18岁以后再给这合理吗?我作为孩子的临扶人有权管理孩子的财产吗?这笔钱到底应该给谁?可以给你,也可以临时保管。你不放心的话,要求托管(就是存入户头,由公证处出具到时间点才可以取出 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