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责任。
见《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您养的是烈性犬等危险动物(比如藏獒、高加索牧羊犬等)即使对方是蓄意攻击您的狗,由此对方造成损害的,您还是要赔偿的。如果不是这类,那么根据第七十八条,您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只赔一点点钱。
如果是受害人故意故意挑逗动物致使伤害行为发生,动物饲养人是不需承担责任的。
有轻微责任。监护应有自有的院中。不要在生人耒往的路旁。
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