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首次开票缴纳印花税是在工程所在(外省)税局交还是企业经营所在地?

2024-12-21 13: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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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工程合同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0.03%计算缴纳,可以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合同上并划销,也可以去地税局直接缴纳。

外地企业不一定要回当地缴纳,在那交税,在那交。如此合同已在你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按规定及时足额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的,经异地市地税机关审核查实后,可不再缴纳此合同的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这样外地来本地的施工企业应于合同签订时缴纳印花税,而合同签订时的地点就是本地,由此可理解为此时的缴纳地为本地。

若外地来企业在其机构所在地开具《外经证》时,当地税务机关就其在本地签订的施工合同征收了印花税,该外地来施工企业在本地不再缴纳此合同的印花税,但需要提供已缴纳印花的是完税凭证或已贴花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扩展资料:

一、印花税纳税单位的各项应税凭证在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同时须自行设立印花税专用登记簿,将合同名称、签订日期、税率、对方单位名称、应税凭证所载计税金额、按日、序时逐笔记载,以便于汇总申报及税务部门监督检查。

印花税纳税单位应认真填写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在规定期限内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二、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按规定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对应税凭证的管理仍执行原办法,可不按日序时逐笔登记。

三、印花税纳税申报工作均由纳税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应税凭证的管理、印花税的贴花完税工作、按规定填报印花税纳税申报表。

四、印花税纳税单位使用印花税票贴花完税的,使用缴款书缴纳税款完税的,以及在书立应税凭证时由监督代售单位监督贴花完税的,其凭证完税情况均应进行申报。

五、凡印花税纳税申报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售报告表"。

六、申报时间:凡印花税纳税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表报告表"。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1988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于同年10月1日起恢复征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印花税

回答2:

      工程合同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0.03%计算缴纳,可以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合同上并划销,也可以去地税局直接缴纳。外地企业不一定要回当地缴纳,在那交税,在那交。如此合同已在你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按规定及时足额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的,经异地市地税机关审核查实后,可不再缴纳此合同的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这样外地来本地的施工企业应于合同签订时缴纳印花税,而合同签订时的地点就是本地,由此可理解为此时的缴纳地为本地。

  若外地来企业在其机构所在地开具《外经证》时,当地税务机关就其在本地签订的施工合同征收了印花税,该外地来施工企业在本地不再缴纳此合同的印花税,但需要提供已缴纳印花的是完税凭证或已贴花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回答3: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跨省市的工程合同项目的印花税缴纳地点各地税务机关的执行口径不一致(工程项目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均有),且目前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对相关事项的纳税地点规定尚不明确。

在2021年6月10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印花税纳税地点,”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但需要提请注意的是相关法规自2022年7月1日开始施行。

目前在政策实际执行过程中,如在工程合同或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任一方缴纳过印花税,可提供完税证明给到另一税务机关备查,避免两地重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