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方法论由教学方法指导思想、基本方法、具体方法、教学方式四个层面组成。
教学方法包括教师教的方法(教授法)和学生学的方法(学习方法)两大方面,是教授方法与学习方法的统一。
教授法必须依据学习法,否则便会因缺乏针对性和可行性而不能有效地达到预期的目的。
由于时代的不同、社会背景、文化氛围的不同、研究者研究问题的角度和侧面的差异,使得中外不同时期的教学理论研究者对“教学方法”概念的界说自然不尽相同。
教学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所组成的一种人类特有的人才培养活动。通过这种活动,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学生学习和掌握文化科学知识和技能,促进学生素质提高,使他们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
教学要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是必须遵循教学规律,处理好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相结合的关系,传授知识和提高思想觉悟的关系,传授知识和发展智力的关系,以及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与调动学生积极性、自觉性的关系。
扩展资料:
教学又是借助不同的形式实现的。到目前为止,我们在运用教学这一途径时可供我们选择的教学组织形式有:教学的基本形式--课堂教学;教学的辅助形式--现场教学和个别指导;教学的特殊形式--复式教学;教学的电化形式--多媒体教学。
教学的概念是从教学现象和教学实践抽象和概括出来的,教学的内涵也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因此对教学这一概念的厘定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但人类对教学的认识是有连续性的。回顾历史上对教学这一概念的解释对我们正确认识教学这一概念具有重要意义。
教学出现了“个性化教学”一说,即一个老师教一个学生,制定特有的学习方案,因材施教,能帮助学生有效的解决学习难点。课外教学出现很多这样的机构,像至善教育等一些教育机构的出现也在逐渐影响学校的教学方式和模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学
教育,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广义的教育泛指一切传播和学习人类文明成果,即各种知识、技能和社会生活经验,以促进个体社会化和社会个性化的社会实践活动,产生于人类社会初始阶段;
狭义的教育专指学校教育,即制度化教育。广义的教育包含社会待人处事的方方面面,例如家教、礼仪等文明与社会的教育。
在学校教育中,教师直接向学生教授一系列课程,包括阅读、写作、数学、科学、历史等。与之相对地,职业教育中只教授单一的职业技能。
除此之外,人们还可以从其他渠道获得非正式的教育,如博物馆、图书馆、互联网,以及生活中的经验。其他一些新的教育方式也逐渐出现。
迄今,受教育权已被认为是一项基本人权,1952年发表的《欧洲人权公约》和联合国1966年发表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均承认此项权利。
词源:
中文里的“教育”二字都是会意字,“教”字从攴(pū)从孝,攴是形部,孝是形部亦兼声部。“攴”的篆体字形是用手持杖或执鞭。
“育”字在甲骨文字形里像妇女生孩子。上为“母”字及头上的装饰,下为倒着的“子”字。从汉字造字之初就说明了,教育是一种强制性、引导性,使人们符合社会规范的作为。
历史:
中国教育最早可追溯到夏朝,开始于中国古典著作,而不是宗教组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学经典遂成为中国教育的主要教授和学习方向。
古代中国任用经各种选拔制度后的受教育官员管理帝国,而后世主要用来选拔官员的科举考试制度则建立于隋朝,历经唐朝、五代十国到宋代后科举制臻于完善。
宋朝教育发达,苏轼在《谢范舍人启》中说当时“释耒耜而执笔砚者,十室而九”。直到清朝末期的1905年正式废除,并以西方教育方式取代之。
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所组成的一种人类特有的人才培养活动。
教学是指按照不同学校的不同课程所规定的目的、内容、方法而组织起来的,以课堂为主要场所然的,由教师与学生组成的交互关系的一种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