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驾驶证一个周期没扣分!需要年审吗?

2025-01-01 14: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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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B1驾驶证一个周期没扣分免予本记分周期年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扩展资料

一、驾驶证年审的办理程序:  

1、符合审验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必须由本人到各区(县)交警支(大)队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学习教育后,驾驶人在《驾驶人审验教育记录表》上签字确认,领取接受教育的凭证。

2、持所需材料到各区(县)交警支(大)队驾驶员管理部门受理窗口办理审验手续。  

3、驾驶证审验时,适逢驾驶证有效期满(有效期满前90日内至超过有效期截止日一年之内),本年度审验手续与驾驶证期满换证一并进行。  

二、驾驶证年审的注意事项:  

1、驾驶证件破损,登记内容磨损不清的,同时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换证手续。

2、达到规定年龄或因身体条件变化须降低准驾车型的,同时办理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手续。  

3、驾驶证登记内容与电脑信息不符的,请凭《机动车驾驶证信息更正联系单》到所属辖区的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信息更正手续后,再办理驾驶证审验手续。

4、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上海-机动车驾驶证定期审验

回答2:

持B1驾照在记分周期内无扣分记录的不用去年审。有扣分记录的,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天内到车管所接受审验。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第七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二)身体条件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 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 例警示教育。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扩展资料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回答3:

 1、不需要,A、B类驾照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扣分的话,免于本次的审验,审验自动通过。
  2、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条规定
  持有大型客车(A1)、牵引车 (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要求,持A类和B类驾照的驾驶人,在一个计分周期内即一年内没有记分的免于当年审验。如果有记分的,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
  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办理审验
  持大中型客货驾驶证的驾驶人接受审验驾照时间为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记分周期以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为准,如初次领证时期为5月20日,则审验期是5月21日以后30日内办理,不可提前办理。如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驾驶证未记分,该驾驶人将免于当年审验,“在处理交通违法时,该项违法行为记0分,也算作驾驶证未记分。”
  持有非A1、A2、A3、B1、B2的准驾车型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