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夫离婚时孩子跟前夫,我没出抚养费,享有随时探视权利,孩子爸爸现在不让我看孩子?如果我想变更抚养

2024-11-29 17: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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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在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有一方探视孩子的权力,如果对方不配合,当事人有权利起诉。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其次,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回答2:

你可向法院起诉,举证孩子跟你生活更具有优势,并对从未支付抚养费做出合理的解释。

回答3:

你有足够经济实力!而且男方要有暴力酗酒没钱情况下,你才能变更

回答4:

很难,劳民伤财,对孩子好吗?考虑考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