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去仲裁。
第一,公司的管理制度必须经过员工大会通过,必须向所有员工公示并认可;
第二,公司管理制度必须符合理合法;
第三,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公司管理制度不明确,未经劳动者认可,且不符合法定解除情形。同时,劳动合同未做相关约定,也不符合约定解除的情形。
最后,你需要准备的证据就是你能证明上班玩手机不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无论法定还是约定,且同样岗位的同事玩手机等证据。不是很复杂,其他由公司出的,仲裁会指定用人单位举证的。
找公会或者劳动者保障协会维权,不行的就起诉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