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已经迁走。老家现在确定土地所有权,还有我的吗

2024-11-30 20: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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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农村的土地,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农村进行确权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并非所有权;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当事人户口外迁的,在原承包期限内的土地,可以继续使用,直到承包到期,村里收回为止。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一定社会形态下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新中国成立后,

废除了土地私有制,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合作化,建立了两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并在法律上确认下来,形成了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所有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3]  。土地所有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一般来说,土地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范畴。但是土地所有权相对于一般财产所有权而言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1、主体的特定性

2、交易的禁止性

3、权属的稳定性

4、权能的分离性。

参考资料:百科-土地所有权制度

回答2:

答: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了。

原因如下:

1、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第五十八条款规定:当事人户口外迁的,在原承包期限内的土地,可以继续使用,直到承包到期,村里收回为止。

2、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所以只有土地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扩展资料

土地所有权证

《土地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公民土地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由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机关核发,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均无权制作或发放,所发放的权证一律无效。凭证管理土地附属资源;凭证出售、出租土地权益。

种类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截止2009年1月,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土地所有权

回答3: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当事人户口外迁的,在原承包期限内的土地,可以继续使用,直到承包到期,村里收回为止。

如果你是在先有土地,后迁移户口,这样,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你的土地还给你保留着,止下一轮土地承包。

农村的土地,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农村进行确权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并非所有权;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回答4:

  农村的土地,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农村进行确权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并非所有权;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当事人户口外迁的,在原承包期限内的土地,可以继续使用,直到承包到期,村里收回为止。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回答5:

  如果你是在先有土地,后迁移户口,这样,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你的土地还给你保留着,止下一轮土地承包。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