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用别人的户口办身份证罚款还拘留吗

2024-12-12 16: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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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顶用别人的户口办身份证,是会根据实际的情况受到公安部门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是否拘留需要根据公民实际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假报户口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2: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的资料户口簿办理身份证,公安机关处以二百元的罚款。不再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