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五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据上所述,不让孩子上学完全是违法行为
九年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普遍性,任何人无权剥夺任何符合受教育年龄的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孩子完全可以自己报案,要求去学校。
要根据情况分析吧,好好跟你父母说一下。我想他们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很痛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