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事情,跟《劳动法》无关,不能动不动就生搬硬套法律。 电动车在厂里丢失,厂里是否有责任,分两种情形: 第一,厂里收了存车费用,则必须尽到看管责任,丢失之后需要赔付员工的。收取存车费,等于确立了服务关系。 第二,免费停车,车物丢失自理。这种情况,单位是没有责任的。因为单位跟个人并没有定立契约,没有保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