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未离婚前,男方在银行贷了款,离婚后,女方是否要负责还贷款?

2024-12-03 01:45:4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是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二人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注: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回答2:

看贷款的具体用途,如果是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的,就属于共同债务,是要一起承担的,更多具体的详细你在律伴,可以免费向律师提问的。

回答3:

正常来说这是要共同承担的,关于财产是涉及到了法律,咨询下律师比较妥当

回答4:

不负责吧,那是男方的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