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犯,一般是批评教育;
二、情节较轻的,治安管理处罚;
在建筑物、构筑物、居民住宅楼道、树木和地面上乱贴乱画“小广告”,不论内容是否违法,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的“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轻者将予以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三、如果情节严重的,可以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含5000元);
2、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3次以上;
3、或3人以上共同实施。
已经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犯罪,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前面两次都放出来了,第三次的罪也大不到哪,最多也就是被判个乱张贴影响市容市貌罚点小钱教育一下了
小罪
连续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