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没有犯法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知道且没有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付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其中《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指出: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五)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如果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根据行为性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果出租人不知情,不承担法律责任。
监督不严
看看是什么违法的事,法律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