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你和母亲拟定一份买卖协议,这样做变更可以省去很多麻烦,不然继承和赠与是需要兄弟姐妹都到场提供证明的。这些都是必须履行的法律程序。
至于交钱的问题,现在的土地使用权都是以出让形式提供给住户使用,所以土地出让金是不可免的。早些年办理的时候还没有出让一说,那是都是划拨。所以你现在办理的话,这笔钱也是无可避免的。
有很多原因会造成 两证不是同一个人
我看你的情况 应该是 当初只申报了房产证的赠与
而后期没有接着办理土地赠与
至于土地局的工作人员 让你的家人和兄弟姐妹同去现场办理
我想 可能应该是你没有办理 赠与公证
也不怪别人刁难你
土地证是跟着房产证走的 但是也要看当事人的权利主张啊
不是土地局能够随便给你变就变了的
权利人不提出主张 是没有人给你变的 不然还不乱了套
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