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特征如楼上所说,基本一致。区别有很多,例如有以下几个:
1.地区管辖:
刑事诉讼:犯罪地(即犯罪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居所地)为辅;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主要犯罪地法院审判为辅;特殊情况的管辖。管辖权不能向下转移
民事诉讼: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例外;离婚管辖的特别规定;特殊地域管辖(9种);专属管辖:不动产,港口,被继承人死亡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管辖权能向下转移
行政诉讼: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改变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管辖权能向下转移
2.受理及向被告人(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期间:
刑事诉讼:公诉(普通程序):7日内决定受理,将检察院起诉状副本开庭前10日送达被告人并告知可委托辩护人;公诉(建议按简易程序):3日内受理;自诉:2至15日受理。
民事诉讼: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人。被告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收到后5日内送达原告。
行政诉讼: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决定立案,5日内发送应诉通知书;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立案时,应先立案;不立案也不裁定时,当事人向上一级法院申诉或起诉,符合条件的应受理。
3.反诉条件:
刑事诉讼:对象是本案的自诉人;反诉的内容与本案有关;反诉的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反诉应在诉讼过程中即最迟在自诉案件宣告判决以前提出。
民事诉讼: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须在本诉进行中(受理后至辩论终结)提出;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须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须反诉与本诉之间存在牵连关系。
行政诉讼:无
4.关于调解:
刑事诉讼: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进行调解;对刑诉法第一百七十条前两项规定的自诉可调解;对公诉、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自诉,不适用调解。
民事诉讼:在自愿合法基础上均可调解;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
行政诉讼:审理行政案件一般不适用调解;审理行政赔偿诉讼案件,可以适用调解。
5.回避决定及复议
刑事诉讼:驳回申请决定后,不服决定,5日内申请复议一次,有权机关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民事诉讼:法院对回避申请3日内决定,申请人不服决定,申请复议一次,法院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行政诉讼:无明确规定。
6.是否准许撤诉
刑事诉讼:公诉:检察院撤诉,法院可裁定准许或不准许;自诉:自诉人自愿撤诉,应当准许。
民事诉讼:原告撤诉,法院可准许,可不准许(原告拒不到庭时作出缺席判决)。
行政诉讼:原告撤诉,法院可准许,可不准许(原告拒不到庭时作出缺席判决)。
7.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刑事诉讼:同时具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管、单处罚金;检察院建议或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民事诉讼: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
(2)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3)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
行政诉讼:无。
8.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情形
刑事诉讼:公诉案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公诉案被告人应当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公诉案被告人当庭翻供,否认犯罪事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其他。审理期限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并组织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同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 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算。
行政诉讼:无。
9.上诉主体
刑事诉讼: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附民诉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对附民诉部分有上诉权;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刑事判决不服,只能请求检察院抗诉。
民事诉讼: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审判决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行政诉讼:一审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10.上诉期限
刑事诉讼:判决:10天(被害人5日内请检察院抗诉);裁定:5天;
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裁定上诉期限按刑事部分确定期限;原审附民事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按民诉规定。
民事诉讼:判决:15天;裁定:10天;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3种特定的裁定上诉,对其他民事裁定不准上诉。
行政诉讼:判决:15天;裁定:10天;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3种特定的裁定上诉,对其他民事裁定不准上诉。
11.当事人的申诉期限
刑事诉讼:刑罚执行完毕2年内。
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的2年内提出(2年为不变期间)。
还有其他区别,包括一审、二审、再审、延期审理、中止审理、终止审理的情形,回避申请的决定权,拘传的适用范围,近亲属的使用范围等都有差异,具体就不在一一详述了,有兴趣可以拿法条对比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