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准则中收入确认和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收入确认条件有什么区别~!

2025-03-10 21: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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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从会计核算角度来看,“收入”可分为基本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等 5 类。这些收入均表现为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是有形的收入。 从税法角度看,“收入”是指增加企业经济利益的全部流入。简单他说,就是一项流入只要能增加企业经济利益,就是“收入”,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两大类。 1 .有形“收入”。包括:( 1 )营业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2 )非营业收入(分为: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2 .无形“收入”。包活:( 1 )各种“视同销售”收入;( 2 )“其他经济利益” “视同销售”是指企业或纳税人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要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比如,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发给职工做福利,在会计上就不能计入收入,而要计入到职工福利费当中 但是在税法上这种行为视同销售,就算你把产品给职工了,也算你是销售,所以发给职工福利那部分产品的价值要计入到收入里面,要征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