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到期,由于个人身体原因,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

2024-12-21 23: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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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回答2:

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到期的,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属于法定的合同解除事由。

回答3:

合同到期后,双方都有权利决定签与不签,不需要补偿和赔偿。

同意你养病,后续签合同,在此期间,公司没有义务付你工资,估计也不会付。你可以用医保的方式报销一部分费用

回答4: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但你不同意续订的,则没有经济补偿。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再续签或者降低条件但你不同意的,则须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同意你休息,休息完再签劳动合同,一般这段休息期内没有工资,因为你和公司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但如果公司同意支付工资的除外。

回答5:

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这个问题双方自由,没有补偿一说。
公司如果同意你休息养病,看你是否属于医疗期,另外只有合同期内的医疗期才享受停职留薪待遇,但是单位有权利调节你的留薪。
如果是合同期到期,你才开始医疗期,那么单位不会给你工资等待遇,直到你与他们重新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