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案子没开庭法院有没有权利冻结被告方的财产

2024-11-25 01:37:5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合法,属于正常的诉讼保全措施。

回答2:

如果有财产保全的必要,冻结属于财产保全,可以冻结。

回答3:

依照你说的情况,可能是对方申请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

回答4:

《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第31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意见》第32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