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如何办理居住证

广州如何办理居住证,详细!
2024-12-19 1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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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外地人在广州办理居住证的方法如下: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3)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申领居住证。

回答2:

广州办理居住证手续:

1、先提交申请,工作人员核定申请人是否居住满半年,核定办证人是否已居住登记满半年,且居住登记信息是否有效。

2、提交材料。根据要求提交材料,工作人员会当场审核提交的材料,对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会受理。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会被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

3、缴费。工作人员会根据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录入信息系统,查询是否首次办证。首次办证的免费,非首次办证的按规定收取证件工本费。

4、非首次办证的要收取证件工本费。

5、领证,工作人员将提交材料的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打印发放《广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

扩展资料:

居住证办理材料:

1、户口簿、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本人相片(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4、居住登记回执;

5、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6、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7、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申领居住证

回答3:

一、办理条件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2、办证人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相片回执(或居民身份证原件)。请到具有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申办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由工作人员读取居民身份证相片。

4、房屋租赁合同(必须备案)

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1、先到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办证受理点要收1张白底照片及1份照相回执);

2、带齐个人身份证资料和暂住资料,到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现场填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如平台上已有本人信息资料的,此表不用再填);

3、受理后出具《居住证领取回执》;

4、待接到通知后,持《居住证领取回执》到原办证点或由该社区的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人员上门巡查时交居住人员签收。

三、广州居住证收费标准及依据

首次领证实行免费办理。补领、换领的按规定缴纳工本费。

四、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10个工作日内。

扩展资料:

申领条件

申领人必需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本省引进人才专业需求;

1、具有中国境内大学、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其他国家知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技师资格及以上的特殊技能;

2、具有从事五年以上应聘职位要求的本专业工作资历,掌握所要承担工作范围内的知识和技能,并能正确实施技术指导,胜任本职工作;

3、外地来粤务工人员凭劳动合同或居委会居住证明也可办理。

遵守国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规以及应聘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没有犯罪记录。具体资格条件,可上广东省政府网、广东人事网或广东人才网查看《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粤府〔2003〕81号)中的《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的资格条件审核细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东省居住证

回答4:

一、办理条件

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员,应当发给居住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本人申请,可以发给居住证:

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二、办理所需材料

1、居住证相片回执。办证群众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2、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工作单位或居(村)委出具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1)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用工(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申请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

(4)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等;

(5)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6)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4、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三、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填写《广州市居住证申领表》;

2、居委会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

3、申领人持《领证通知书》到居委会领取《临时居住证》。

4、办理地点

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填写《广州市居住证申领表》;

2、居委会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

3、申领人持《领证通知书》到居委会领取《临时居住证》。

办理时间

从受理审核通过之日起计算,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办理地点

到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证窗口。

扩展资料: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广州居住证首次办理流程指南

回答5:

一、办理条件

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员,应当发给居住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本人申请,可以发给居住证:

  1. 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二、办理所需材料

1、居住证相片回执。办证群众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2、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工作单位或居(村)委出具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1)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用工(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申请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

(4)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等;

(5)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6)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4、其他证明材料。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3、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填写《广州市居住证申领表》;

2、居委会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

3、申领人持《领证通知书》到居委会领取《临时居住证》。

4、办理地点

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扩展资料:

居住证主要功能

1. 金融服务。可以绑定银行账户,利用居住证查询账户余额以及省内外银行间汇款、支付业务。

2. 公交服务。可以“刷证”乘坐贴有居住证服务标识的公交车辆。

3. 电子政务。通过自助申报平台,在申领居住证以及申请居住证项目变更、续期等功能的自我实现。

4. 小额消费。通过加载电子钱包功能,居住证可以在商户POS终端上进行小额消费。

5. 电信充值服务。可绑定移动、网通、电信号码,并对该号码随时进行充值,可以自动获得消费积分。

6. 公共服务。持证人可以预订地铁、火车以及飞机航班票务。

7. 门禁应用。通过加载门禁功能,可以有效识别小区居住人口。居住期满,自动阻断持证人在小区的出入。

8. 企业一证通。企业或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利用居住证对员工进行考勤登记、出入识别以及内部消费等

参考资料:广州居住证首次办理流程指南-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