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劳动纠纷案件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这叫一裁二审。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程序:带着仲裁裁决书到基层法院立案科填写立案申请书和起诉书,提交相关证据。法院同意立案,会给你同意立案回执。然后你就等待法院开庭传票了。这期间,你要准备好开庭陈述词和被告可能提出的问题的应答预案。当然,最关键的还是证准备好证据。开庭后,先由原告陈述,再由被告陈述,然后交换证据,接下来就是法庭辩论。最后,法官调解,调解不成,法官会出判决书。
劳动争议案件属于普通的民事案件,适用民事诉讼的审判流程。
具体流程请查看图片内容。
同普通一审案件,没有什么区别
一般情况下,法院收到不服仲裁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并立案后,后通知被告人前往领取应诉通知书,同时把原告人的起诉书、相关证据副本送予被告人。
被告人收到应诉通知书后就作应诉答辩准备(包括证据)。如果不是集体劳动争议,法院一般都采用简易审判程序。
先是宣布开庭,然后询问原被告双方有无新的证据提交。如有新证据,则会征询另一方对新证据的意见(认可、不认可或不确定)。
然后先由原告简单陈述理由,再由被告进行答辩。接着法官会询问双方可否接受调解,如有一方不接受,则不进行调解。如双方都接受,则进入调解程序。最后由双方在庭审记录上签字。
如调解成功,则会制作调解书,如调解不成功,则会进行宣判。但一般不会当庭宣判,而会在休庭后制作判决书,并通知双方前往法院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