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打架把别人打伤了厂里负责任吗

2024-12-15 13:49:2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属于工伤。不属于以上条件的,不能认定为工伤,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互殴的互相赔偿,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回答2:

厂方要不要负责,得看事情的起因,斗殴虽然是个人行为,但引发动手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种,这很多中的原因中可能就有一两点需要厂方负责...比如领导在可制止的情况下没有制止任其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来满足某种不可告知的.......在比如 应为劳动工具摆放不规范导致在动手过程中让对方伤势过重.............建议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能解决问题,毕竟都是打工仔,应该互相体谅!

回答3:

  因为执行职务打伤别人厂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其它情形自行负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八条规定,在厂里因为执行职务与人打架造成他人伤害的,由厂方承担民事责任。打架与履行职务无关的,应当由打架的人自行负责。
  附: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属于《国家赔偿法》赔偿事由的,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

回答4:

你朋友打架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不是职务行为,厂家不负责。其次,你朋友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希望协商解决。

回答5:

什么都靠打架解决~真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