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和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那段时间,用人单位应当向您支付双倍的工资报酬(从建立劳动关系第二个月开始,从2008年2月开始计算),法律保护事实劳动关系。
对于用人单位擅自调岗的,只要没有征得员工的同意,则不生效,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如果您已经签署了转岗协议的,则属于双方变更,就变更岗位您是没有权利要求赔偿的。
您可以在天津当地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另外可以向当地的社保稽查部门控告,要求单位补交保险。
在职年限的证明、工资卡、和人证,可以作为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法第35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单位不得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如果你每月所得工资低于变更前工资的,可要求单位补偿差额。申请劳动仲裁可在工作地点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你所说的工资卡等书面证据只有盖上单位公章或单位负责人签名才有证据效力,至于证人证言在中国的诉讼实践中证据力不强,很难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必须和其他证据构成有效的证据链。
广东胡律师:
只是转岗的话,你只能要求以下:
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第2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赔偿;
单位在天津办事处有工商营业执照的话就会受理,如果没有的话只能上北京;
你在职年限的证明、工资卡、人证和同事的证词都可以作为你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劳动合同中有注明工种,调换工作岗位需要劳资双方协议。别签。
你可以找当地的劳动局举报用人单位。
这个找个律师问问吧。好多细节问题,如果办得不周全,会改变事情发展的方向